加拿大商务签证

受理范围:全国受理 办理时长:15-20个工作日

预约面试:预约按指纹,本人递交 入境次数:以领馆签发为准

最多可停留天数:以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以领馆签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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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说明

注意:目前纸质申请未开放,现阶段仅进行网签申请;使领馆办理时间不稳定,无法保证出签时间,具体以使领馆审核为准。


受理范围:

可受理全国签发的护照,但建议在长期工作居住地所属领馆递交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1. 自2018年12月31日起,申请人需亲自前往中国加拿大签证中心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申请人应在预约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签证中心,若迟到或更改时间,签证中心将额外收取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免录指纹人群:a. 未满14周岁的儿童;b. 已满80周岁的成人;c. 于2018年12月31日后在签证中心按过指纹的,指纹记录还有效且有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人。)

2. 如提交虚假材料被使馆查实,领馆将对申请人处以警告并书面通知,此拒签相关的信息将被录入加拿大的全球移民数据库,该申请人有可能在未来2至5年内不会获准进入加拿大。所有产生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3. 签证受理时间仅为参考,实际出签时间以领馆审理为准,建议客人出签之后进行机票和酒店的预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 领馆在审查资料过程中, 保留要求申请人前往领馆面试或补充材料的权利。签证审理期间,领馆有可能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签证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

5. 资料递送领馆后如遇领馆抽查材料,我们会要求您补充相关材料,如您不予以配合或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等产生拒签或领馆退件,所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由您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 针对曾就读、供职、已毕业、已退休、已换工作或正在读、在职、返聘的有关公检法警察部队、航空航天技术、各大研究所、军事院校、涉密单位、行政单位等申请人,均有可能被领馆背景调查,且无正式通知文件,受理周期明显延长。

7. 签证有效期自使领馆签发日起计算。

8. 曾经申请过加拿大移民且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即获得枫叶卡或Landing Paper)的申请人,若枫叶卡或Landing Paper已过期,申请加拿大访问签证的时,需提交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声明或改办理旅行证。

9. 持香港护照前往加拿大短期停留(6个月之内),可以免签进入,但需提前办理电子登记ETA。

10. 护照上有注明台湾身份证号码的台湾护照持有人前往加拿大短期停留(6个月之内),可以免签进入,但需提前办理电子登记ETA,如是没有显示身份证号码的旧护照则需申请一个签证。

11. 持澳门护照或香港签证身份书且在中国大陆居住/工作的人可以在大陆申请。

12. 外国人在中国大陆居住/工作的可以在大陆申请。

13. 如您需更换新护照,有效的加拿大签证在旧护照上,可以办理签证转移,但优先建议您重新办理签证,持有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或曾持加拿大签证访问过加拿大的申请人材料可以简化。

所需资料
  • 在职人员
  • 无业人员
  • 退休人员
  • 学生
  • 学龄前儿童

1. 个人签证申请表格


2.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原件


3. 相片(3.5cmX4.5cm)3张及电子版


4. 个人身份证明

a.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页

b. 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c. 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5. 工作证明

a. 单位英文在职证明 - 原件

b.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单位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


6. 个人最近6个月银行流水单 - 原件


7. 邀请证明

a. 由加拿大公司出具的邀请函

b. 双方贸易往来证明,如有



更详细的请下载该须知, 谢谢!


温馨提示

1. 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实际请以使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3. 证件套、文件夹等非签证所需材料请勿邮寄,若不慎丢失,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申请人未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预定机票、酒店,因出签结果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申请人现有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每本最高赔付600元人民币;

6. 签证办理过程中,使馆保留对申请人增补资料的权利或抽查面试,请申请人积极配合使馆工作,以便顺利出签;

7. 签证若已进入使馆办理流程,申请人中途申请撤销办理,我司将无法退还任何费用;

8.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与我们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9. 我司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

10. 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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